河池市开展产科质量和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专项督导

   为了规范我市产科质量和孕产妇分级管理工作,促进我市妇产科临床诊疗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预防和减少孕产妇死亡,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抽调市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四个督导组于2020年3月18日至24日对全市11个县(区)33家市县(区)级医疗保健机构和11家乡镇卫生院开展了产科质量和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专项督导工作。

   本次督查重点内容为孕产妇分级管理、剖宫产手术管理、危重孕产妇救治管理、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访谈、现场考试等方式进行督导,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督导组要求各医疗保健机构要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广西孕产妇分级管理方案》明确产科管理责任,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产科发展提供保障。

   产科医疗、诊治水平和孕期保健是“母婴安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状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母婴安康。通过本次督导将进一步推进我市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落实,更好的保障我市广大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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