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院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保健楼3-6楼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单位,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参加,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河池市妇幼保健与保健楼3-6楼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建设地址:河池市文体路43号保健楼。
项目建设规模:详见附件
项目总投资及来源:根据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为30万元,资金为单位自筹。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
2.具有建筑装修相应资质。
3.诚信为本,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在本地具有较好口碑,无不良报价、恶性竞争、违法违纪、不良征信等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提供近期在河池地区内成功案例,2019年1月1日至今在河池地区完成30万元或以上(提供有效证明)的工程项目。
三、报价人须知:
1.工程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报价超过本次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3.报价函封面及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单位、日期并加盖公章。
4.报价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项目报价、服务内容、企业资质或资信证书、询价文件装封加盖骑缝章。
5.报价人如不按以上要求,所递交的文件将不被接受。
6.报价人报价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7.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6日16时00分
地点:河池市文体路43号,河池市妇幼保健院保健楼六楼会议室。
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9.报价人在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后,如对本项目报价,即不可撤回。
10.不符合询价函要求的报价函为无效报价函。
四、工程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该项目。
五、报价说明:
1.报价人应认真考虑报价风险以及成交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自身的报价。报价中应已包含执行及完成本项目所有的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交通费、工本费、利税和应承担风险等一切费用),报价人应对报价的准确性承担一切责任,如有任何错漏,后果自负。
2.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六、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谈判小组综合确定最优报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报价人;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最低且相等时,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报价人。
七、付款方式及期限
签订合同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结束经验收合格,15日内支付质保金。
八、有关事项说明
递交报价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九、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河池市妇幼保健院总务处(河池市文体路43号),13907780120(韦主任)
河池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