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对以下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参加,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项目内容:
河池市妇幼保健院2018-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
二、 报价须知
(一)报价公司应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必须按要求注明售后服务承诺及交货时间,电脑打印或用钢笔、碳素笔填写,不得更改,否则报价无效。
(二)报价表必须于2021年5月7日下午17时之前送达,过期报价均无效。
(三)报价文件应由报价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或用特快专递到我方报价地址,报价文件封面上应标明公司名称,封口粘贴密封后应加盖骑缝章。
(四)评标标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公司为成交公司。
三、报价公司资格
(一)报价公司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违法和不良记录,具备本项目的服务工作能力。
(二)报价公司须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分支机构不具投标资格),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随报价表一起密封报送。
四、报价表送达地点
(一)地址:广西省河池市文体路43号妇幼保健院
(二)邮政编码:547000
(三)联系人:余葵
(四)联系电话:18934959918
采购单位:河池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