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妇幼保健院水、电、气、空调维修及杂工年度外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院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水、电、气、空调维修及杂工年度外包项目施工单位,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参加,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池市妇幼保健院水、电、气、空调维修及杂工年度外包项目

项目地址:河池市文体路43号、办公二区

项目总金额:根据估算,本项目总金额为21万元,资金为单位自筹。

二 、报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未收到询价通知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供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三、报价人须知:

1.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形式谈判。

2.报价超过本次采购总投资额为无效报价。

3.报价函封面及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单位、日期并加盖公章。

4.报价人如不按要求,所递交的文件将不被接受。

5.报价人报价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6.报价人需于2021年6月14日前到河池市妇幼保健院总务处领取采购单位询价通知书。

7.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8.不符合询价函要求的报价函为无效报价函。

9.报价文件一式六份,文件装订成册密封置于一个文件袋内。资料包括:(1)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供应商单位于开标当月前3个月依法完税凭证(新注册单位按实际情况提供);(6)供应商单位于开标当月前3个月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如有委托代理人其名字必须在纳养老保险人员名单内,新注册单位按实际情况提供);(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信息共享/信用详情展开界面的査询结果截图;(8)采购单位询价通知书。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完整有效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四、工程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报价说明:

报价人应认真考虑报价风险以及成交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自身的报价。报价中应已包含执行及完成本项目所有的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交通费、工本费、利税和应承担风险等一切费用),报价人应对报价的准确性承担一切责任,如有任何错漏,后果自负。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6月17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河池市文体路43号,河池市妇幼保健院保健楼六楼会议室。

七、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谈判小组以综合评分方式确定得分最高的报价人作为成交报价人。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

签订合同后视外包服务考核情况,按月结算。

九、有关事项说明:

递交报价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十、联系方式:

河池市妇幼保健院总务处(河池市文体路43号)

电话:18934959918(余葵)

                                                                 


                                                                  河池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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