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池市妇幼保健院废水处理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报名后获取采购文件等资料并于2021年7月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院拟采用竞争性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废水处理服务机构,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参加,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C3-000120
2.项目名称:河池市妇幼保健院废水处理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壹拾陆万伍仟元整(¥165000.00)
5.采购需求: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6月24日至3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领取(金城江区文体路43号河池市妇幼保健院总务科)
3.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5日15 时00分前投标文件密封递交。
2.开标时间:2021年7月5日15 时00分
3.开标地点:河池市妇幼保健院(河池市金城江区文体路43号)。
4.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参照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落实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环保政策,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
2、届时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要求出具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递交投标文件并出席开标会议,手续不全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河池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文体路43号
联系方式:韦科长 电话:13907780120
河池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