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饮用水询价采购公告

河池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饮用水询价采购公告

河池市妇幼保健院现对2023年饮用水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饮用水采购

二、采购项目需求

本院饮用水预计年用量见下表:

序号

产品类别

年用量

1

桶装水(大桶)

8000

2

桶装水(小桶)

100

3

瓶装水

80

4

水票(大桶)

1500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请联系河池市妇幼保健院总务科(0778-2286772)。

三、报价须知

(一)报价方式:单价报价①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必须按要求注明售后服务承诺及交货时间,电脑打印或用钢笔、碳素笔填写,不得更改,否则报价无效。②根据需要现场可进行二次报价。

(二)供应商报价时,须将报价表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拆封章。随报价表一起密封报送的材料有:

1)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信息共享/信用详情展开界面的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完整有效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三)报价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必须于202368日下午15之前送达,过期报价无效。

(四)付款方式及交货时间: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价包括运送、安装、调试、税金及相关费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三)本项目不接受未收到询价通知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供活动。

(五)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谈判。

五、法律责任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我院采购活动;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六、报价材料送达地点

报价材料可直接送达,或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

(一)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文体路43号河池市妇幼保健院       

(二)邮政编码:547000                 

(三)联系人:余葵                               

(四)联系电话:18934959918                                 

河池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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