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妇幼保健院现对医用试剂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医用试剂
二、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序号 | 医用耗材名称 | 采购需求 | 单位 |
1 | 甲胎蛋白AFP | 检测采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 人份 |
2 | 癌胚抗原CEA | 检测采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 人份 |
3 | 癌抗原CA125 | 检测采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 人份 |
4 | 癌抗原CA153 | 检测采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 人份 |
5 | 糖类抗原CA199 | 检测采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 人份 |
6 | 人附睾蛋白HE4 | 检测采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 人份 |
7 | 25-羟基维生素D | 检测采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 人份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请联系河池市妇幼保健院医学装备科。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
五、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项目招标要求,在人员、医疗器械、资金等方面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持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必须提交,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必须提交,加盖公章)。
(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执业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否则谈判无效)。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谈判。
六、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2日。
七、报名方式:工作时间。现场报名所需材料:资格证明文件及产品相关资料(需加盖公章)。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生产厂家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报价单、配置清单、售后服务承诺等装订成册并密封好。
八、联系方式:蓝先生13307780608
九、询价时间:2023年11月3日15:00
十、评标地点:河池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楼六楼大会议室(河池市金城江区文体路43号)
河池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