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院招标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院现对“河池市儿童医院住院楼项目供水工程”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河池市儿童医院住院楼项目供水工程
二、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
采购范围:市政供水管道及市政水表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
要求工期:15日历天。
质量标准:达到有关规定的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65251.82元(大写:陆万伍仟贰佰伍拾壹元捌角贰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项目招标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议价比选(提供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
4.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议价比选无效)。
5.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驻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五、供应商的确认
医院组织召开评审会议,由评审委员会首先对供应商的资格材料进行审核,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符合资质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的公司根据《评审标准》(附件三)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前三名候选名单,经医院审批通过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材料提交、评审时间和地点
1、应标材料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2025年12月14日下午17:00,河池市金城江区文体路43号妇幼保健院门诊楼4楼总务科。
2、评审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15日15:30(暂定),河池市金城江区文体路43号妇幼保健院保健楼6楼小会议室。
3、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18934959918。
七、其他说明
1.应标材料一式叁份,正本1份,副本2份,由公司密封封印后提交。
2.采购项目审定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一。
3.磋商文件编制要求,详见附件二。
4.《评审标准》,详见附件三。
河池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12月9日